转发科技处:关于开展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 来源: 编辑: 时间:2012-09-28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2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切实增强高校各级领导和科研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专题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专题学习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阶段,时间为9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通过学习,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切实消除认识误区,不断增强法制意识。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深入检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牵头,认真查找本校、本部门、本课题组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校领导、学院(部)领导、有关财务和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参与人等都要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学习内容包括近几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规定,重点学习《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

     号)、《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高科〔2009〕1号)、《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等文件。学习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专题讨论等方式进行。各学院(部)要将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规定分发到各相关人员,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校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创新载体形式,注重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事关高校长远发展,事关科研人员切身利益,事关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专题学习活动,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院(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要直接抓,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科研人员学术风气的正确引导,使广大科研人员和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支持和参与活动,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环节,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确保自查自纠阶段不走过场。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并进行认真研究,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请各学院(部)将专题学习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于115日前报科技处,联系人:周晓光,电话:63732747(9292747),电子邮箱:skl@zafu.edu.cn

    学习资料: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      (教财〔2011〕12号)

    2.《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高科〔20091号)

    3.《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430号)

    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

    6.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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