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 编辑: 时间:2013-03-11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83号,见附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高校以竞争择优方式遴选50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

各高校按照每个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学科不多于2名的名额进行综合推荐。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人必须是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学科的教师,原则上从校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择优推荐。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内本学科最高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绩;

(四)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对学科建设发展有思想;善于团结协作,具有组织带领学科团队的能力,所在学科近几年取得较好的教学科研成绩。

已是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学科负责人,或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除外)的人员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

  • 《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 《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表》一式6份;

  • 佐证材料1份(勿装订)。按照推荐表中的填报顺序整理,并编写页码及目录。

请同时提交申报材料1和2的电子版,发送至rsc@zafu.edu.cn。

四、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截至2013年3月18日。请各学院(部)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及申报材料,汇总提交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刘老师63748156(929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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